網媒「娛賓」女記者5月中在旺角採訪示威活動期間被捕,其後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2月29日,以待辯方索取檢控文件,女被告獲准以現金25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要交出所有旅遊證、居住在報稱地址、每日到警署報到。
辯方在庭上透露,女被告當日被警方武力對待,被警員近距離噴胡椒噴劑,令她暈倒及失禁,要送院治理,要求法庭記錄在案,將於審訊時呈上醫療報告。
27歲女被告何家欣被控在今年5月11日,涉嫌在旺角洗衣街花園公廁的女廁內,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包括3名警員及一名警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