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長扯女警頭髮認普通襲擊 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10名休班警務人員今年4月疑違反限聚令,在元朗食宵夜,期間1名男警長因不敬酒遭揶揄而引起爭執,拉扯女同袍的頭髮。被告承認1項普通襲擊罪,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指,被告整體報告意見良好,列舉了家庭、壓力等多項因素引致犯案,但歸根究底可說是因為「驕傲」,僅因紅酒潑濕皮鞋便發脾氣,扯事主頭髮。而醫療報告指事主頭皮不只痛,還有腫脹,可見被告拉扯時不留手。
裁判官說被告身為警務人員,應樹立榜樣,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40歲被告梁珏榮承認於今年4月19日,在元朗屏會街13至17號屏會中心外行人路上,襲擊女子蘇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