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內地男子懷疑在南丫島南面香港水域進行非法捕魚作業,被漁護署起訴,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昨日下午約5時半,水警在有關水域截停一艘內地船隻,通知漁護署進行調查,漁護署人員其後在船上檢走一批漁具,4名內地男子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被落案檢控。

根據條例,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其船隻必須為已登記的本地漁船。非本地漁船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