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請求,提出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並獲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

決定訂明,凡宣揚或支持「港獨」、拒絕承認國家對港擁有並行使主權和尋求外國干預特區事務等行為,立法會議員可即時被裁定喪失資格,決定適用於現屆及今後參選或者出任立法會議員的人士。

特區政府根據人大常委會決定,隨即宣布,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4人,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