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特別做法處理議員資格 並非再釋法
一連兩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閉幕,並以161票全票,通過關於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
出席會議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說,人大常委會已就《基本法》104條作全面解釋,今次並非再釋法,而是處理4名早前被選舉主任列為不符合參選資格議員,在延任立法會期間不能繼續擔任議員工作。
他指出,上次人大常委會只處理現屆立法會延任1年的情況,議員資格問題原定交由特區政府自行處理,但因為特區政府再向人大常委會提出要求,所以人大常委會再就有關問題的處理作決定,定出明確規定,讓特區政府可以有更清晰的執行方法。
被問到今次是否確立愛國者治港的標準,譚耀宗認為人大常委會是強調要全面準確貫徹落實《基本法》,確保特區有關公職人員符合《基本法》104條內要求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如果不符合有關條件就會失去擔任議員的資格。
被問到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否意味有更多現任議員或有機會被取消資格,譚耀宗說不作估計,但認為常委會的決定已定出立法會議員如果宣揚港獨,不承認國家在港擁有和行使主權,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干預特區事務等,一經依法認定後,都會即時被取消議員資格。他認為現任議員應該特別留意有關規定,日後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
被問到今次是否針對曾到過美國游說的立法會議員,譚耀宗未有回應,但他說早前選舉主任處理4名相關議員的參選提名時,已好小心研究4人的行為,並已給予他們回應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