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起訴涉嫌在香港水域內非法捕魚的兩名內地漁民。

漁護署人員於前日上午11時許,在石牛洲附近香港水域發現一艘內地漁船,懷疑以刺網進行非法捕魚活動,於是截停船隻進行調查,其後人員在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

兩名內地漁民涉嫌從事違反《漁業保護條例》進行捕魚活動被落案檢控,案件正排期聆訊。

漁護署說,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其船隻必須已根據《條例》登記。非本地漁船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發言人表示,一直致力打擊在香港水域發生的非法捕魚活動,會繼續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