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歲女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4日,緩刑12個月。

該名女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5月15日及16日曾兩次離開檢疫地點,被控兩項違反規例。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判刑可給予社會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規例的人絕不容忍,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規例。截至今日,共有69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定罪,被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000元不等。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