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觀察指裁決顯示大量警員曾作出違反人權法行為
高等法院裁定警方執勤時不展示警員編號、以行動呼號代替的方式,以及現有投訴警方機制不符合《人權法》。民權觀察表示,警方隱藏編號的手法一直為人詬病,認為警員執勤時於制服展示編號,在法理、人權標準、常理上都是對公眾問責的最基本要求。
民權觀察表示,法庭的裁決顯示在反修例示威期間大量警務人員作出違反人權法的行為,包括下達命令以容許或默許警員隱藏身分的管理層與指揮官、安排及設計裝備的人員,以及曾隱藏編號的前線人員,認為這些人員應向公眾問責,按機制受到處分。
民權觀察認為當局應就警員涉及隱藏編號而引起的侵犯人權事件,作出調查、懲處,以及向受害人提供合適的賠償,又要求政府與警方盡快改善投訴警方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