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裁定,警方執勤時不展示警員編號及以行動呼號取代,不符合《人權法》規定,記協及前通識教師楊子俊等人提出的司法覆核勝訴。法官強調,當蒙面警員執勤時,有需要讓人識別 。

保安局發言人回覆表示,知悉有關裁決,並會與警務處及律政司詳細研究判詞,以決定應採取的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