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進一步收緊機組人員及其他豁免人士的檢測及隔離安排,今日起獲得豁免強制檢疫的機組人員及其他豁免人士,如經機場抵港,必須遵守若干條件。所有從極高風險地區到港的豁免人士均必須接受「檢測待行」安排。

豁免人士的行程範圍只可限於獲批准的公務,所屬機構必須為豁免人士提供點對點交通,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須於豁免檢疫期間避免非必要的社交接觸。

所有在過去14天曾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非本地機組人員,出發來港前48小時內,須持有當地政府認可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抵港後要進行病毒檢測,在指定地點或採集中心等候檢測結果;航空公司必須為機組人員在港提供點對點的交通安排,禁止機組人員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來往機場及住宿地方;機組人員如留港超過12天,須依照指示於來港後第12天自行收集及交回深喉唾液樣本再做病毒測試。

至於過去14天曾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其他豁免人士,除總領事或同等或較高職級的駐港代表及政府人員外,其餘機構人員必須於所屬機構安排的地點自我隔離14天;而豁免人士抵港時均會獲發樣本瓶,他們必須依照指示於來港後第12天,自行收集及交回深喉唾液樣本,以再次進行病毒病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