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立法會答問會上又表示,香港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直接向中央政府負責的行政主導體制,行政長官的職責亦包括維護立法會監察政府功能的權力。

她說,自己好重視行政立法關係,願意配合議員履行他們監察政府的憲制責任,她希望延續行政立法之間,互相制衡,互相配合的關係,為市民做實事,因此建議在立法會本屆任期內,盡快恢復每月一次,每次半小時的質詢時間,讓她到立法會回應議員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