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等三人因去年包围香港警察总部案件被判监七至13个半月
2020-12-02T11:32:36Z
路透香港12月2日 - 就去年包围警察总部的案件,香港法院周三做出判刑,其中黄之锋被判监13个半月,需即时入狱。
黄之锋于案发时担任香港众志秘书长,同案的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及成员周庭分别被判监七个月及10个月。
三人此前已就案件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而黄之锋还承认另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的控罪,周庭另就“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认罪。
英国外交大臣拉布(Dominic Raab)随后发表声明,敦促香港和北京当局停止扼杀反对派,又指“检控决定必须公平、公正,香港人的权利和自由必须得到维护。”
去年6月21日正值香港反修例风波期间,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参与包围湾仔警察总部,以示对警方滥用暴力的抗议,而当天有数以千计人士围堵警察总部。
香港众志于2016年成立,在今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安法后解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