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黄之锋等人已认罪 提出要求释放不尊重香港司法制度
2020-12-03T01:03:05Z
路透香港12月3日 - 就香港本地及国际社会因应黄之锋等三人因去年包围警察总部案件被判刑,香港律政司发表声明称,因案件的司法程序尚未完成,现阶段不会就此评论,但指三名被告已承认控罪,那些提出要求要立即释放被告的人,非但不尊重香港的司法制度,更显示出他们罔顾三人已然认罪的事实。
前香港众志的林朗彦、周庭及黄之锋周三被香港法院分别判囚七个月至13个半月不等,三人此前就去年6月21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案件承认控罪。
英国外交大臣拉布(Dominic Raab)随后发表声明,敦促香港和北京当局停止扼杀反对派,又指“检控决定必须公平、公正,香港人的权利和自由必须得到维护。”美国参议员Marsha Blackburn亦指中国打击人权并摧毁香港的自治。
律政司周三深夜发出新闻稿回应指,香港的人权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受到《基本法》的充分保障。然而,该等自由并非绝对。
“该三名被告已承认控罪。那些提出荒谬要求要立即释放被告的人,非但不尊重香港的司法制度,更显示出他们罔顾三人已然认罪的事实。”
律政司表示,“对我们的司法和法律制度作出以偏概全的攻击及毫无根据的指责,完全漠视案件的事实和情况,既不恰当也不理智。若企图藉此等言论对我们的司法和法律制度施加不当影响,只会徒劳无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