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修订指引 压实主承销商责任并增设自律处分内容
2020-12-05T01:20:25Z
路透北京12月4日 - 在近期信用债违约风波不断背景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发布修订后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尽职调查指引》,压实主承销商责任,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职责边界,并增设自律管理和自律处分等内容。
协会网站周五稍晚刊登的新闻稿并称,修订后的上述指引对尽职调查内容进行了充分拓展,涵盖企业经营、财务、资信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九大方面;并对尽调报告和工作底稿的内容、签章、存档期限等要求进行规定。
修订后的指引还新设专门章节,对主承销商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违反自律规则的不同情形,分门别类采取不同程度的自律管理或自律处分措施,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指引规定,主承销商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或公开谴责,可并处责令改正、责令致歉、暂停相关业务、暂停会员权利、取消业务资格或取消会员资格。
10月以来华晨和永煤违约一度引爆信用债市场风险,信用评级质量问题也再度引发关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三季度债市信用评级机构业务通报称,部分评级机构因信用债评级动作滞后、发行人更换评级机构后主体级别上调事项等被约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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