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6T10:12:12Z

路透上海12月26日 - 新华社周六报导称,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于明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

中国通常在每年3月初召开的“两会”上披露年度经济增长和通胀等重要目标。但今年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原定分别于3月5日和3月3日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和全国政协会议均被推迟至5月22日和5月21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