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打炒房 拟限制私法人购宅须经政府审查同意

台湾最近房价蠢动,政府推出打炒房措施,官员透露,如果这些措施仍无法使炒房行为收敛,内政部将祭出最后一张王牌,推动「私法人购买住宅核准制」。意思是,必要时特定购屋行为必须经过政府审查,除少数用途外都不会核准。但有专家认为,这样做跟共产国家没什么两样。
台湾因为低利率及高租金等因素,导致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房价愈炒愈高,行政院长苏贞昌日前宣示打炒房决心,中央银行于是祭出「不动产信用管制措施」;昨天行政院院会又接力通过「实价登录2.0」相关修法,同步处理「所得基本税额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避免有心人利用设立公司炒房避税。
国家发展委员会主委龚明鑫强调,房地产应用作居住用途,而非一般性投资标的炒作;这波措施过后,炒作行为如果没有明显收敛,政府将有更积极的因应措施。
据透露,下阶段台湾官方将修改「平均地权条例」,禁止预售屋红单转让,目前正和立委沟通,会尽快报行政院院会处理,赶在立法院本会期结束前送出。
但如果房市还是没有降温,内政部将祭出最后一张王牌,推动「私法人购买住宅核准制」。所谓「私法人」是指一般公司、财团法人、社团法人、营利法人等,像是私立学校、基金会、寺庙、公会、商会等,都属私法人范畴。
修法的方向是,私法人购买住宅必须符合四大用途,一、长期出租经营,也就是不得转售;二、都市更新危险老旧住宅重建;三、员工宿舍;四、其它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的项目。被视为台湾官方打炒房的「撒手锏」。
内政部地政司长王成机说,政府将「私法人购买住宅核准制」列为中长期措施,视市场情势发展随时因应,相关法规研议会先准备。内政部次长花敬群也说,内政部会先预做准备,不希望真的用到,如果真有必要,法案也已讨论得差不多了。
目前台湾仅针对陆资购置不动产,设有限购自用住宅、限购一户、限制成屋等规定。还没有大规模实施过房产限购措施。
中华经济与金融协会副秘书长曾志超表示,限制私法人购买住宅是相当严重的措施,形同剥夺私人权利,与打炒房的目的是否相符,令人质疑。他认为,这样的措施推出前必须有合理根据,否则限制买卖与契约的自由,有违宪疑虑,跟共产国家没什么两样。
国民党立委曾铭宗指出,政府已陆续推出多项措施,财政部也已在研议囤屋税,除非这些措施执行后都没有效果,房价仍继续飙涨,才能祭出私法人限购住宅政策,因为在自由法治国家,这样的措施会有扭曲市场机制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