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处理两项庇护港人法案朱牧民罗冠聪促通过
美国国会目前正处理两项涉及庇护香港人的法案,分别是《香港避风港法案》(Hong Kong Safe Harbor Act)及《香港人民自由和选择法案》(Hong Kong People’s Freedom and Choice Act),后者本月较早前已在众议院通过。
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前日《香港人民自由和选择法案》听证会,讨论如何透过美国难民政策支持香港民主运动。有份出席会议的民主党参议员布鲁门塔尔(Richard Blumenthal)认为,此协助港人申请成难民的法案,有机会年底前在参议院快速通过。
出席听证会的香港民主委员会行政总监朱牧民以及透过视像作证的罗冠聪均敦促国会尽快处理该案。朱牧民更以自己因为从事香港民主而被指违反国安法的“勾结外国势力”遭到通缉为例,认为美国有需要尽早通过法案。
已经成为香港国安法的“海外通缉犯”,朱牧民作证时表示,他日后前往香港、中国或与中国有引渡条例的地方,均有机会被捕。他相信中共将会影响到他在香港的家人,或以他们作人质,一举一动已被密切监视,目的是打压国际线,切断海外对香港民主运动的资源。
发言期间,多人提及前香港众志成员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被捕、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未审先坐监等例子,以示香港在港版国安法实施后,不少曾参与政治运动的香港人,自由及人身安全受到直接威胁,促请参议院能尽快通过《香港人民自由与选择法案》。
罗冠聪视像作供批评,港版国安法限制香港人的自由,包括言论及示威自由,并在社会造成恐慌,持续恶化的社会局势亦迫使更多政治人物及年轻人离开香港。他指目前最需要民主社会向这些受政治迫害的香港示威者提供安全出路,呼吁美国为支持民主运动的人士提供庇护,拯救数以千计受政治迫害的年轻人毋须受中共威胁而生活。
朱牧民指,香港曾经是内地流亡民运人士的避风港,其父朱耀明牧师透过“黄雀行动”助他们经香港逃亡海外,“但现在到香港人需要一个避风港”,希望美国接收更多港人。他强调反修例示威中被捕的过万名港人,是最需要美国难民政策协助的人士。
在6月首次提出《香港人民自由和选择法案》,由民主党众议员马里诺夫斯基(Tom Malinowski)及共和党众议员金辛格(Adam Kinzinger)共同动议,但最后未被纳入议程,直至9月29日才再次动议。这次迅速在10月1日获众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一致通过,12月7日再获众院一致通过。
法案庇护对象主要针对在法案正式生效后,已持签证留在美国一段时间的人,假如他们曾在示威中被捕、被拘留或起诉,或曾在示威中担当重要角色,且认为返港后将面临政治迫害,便可向国务院申请“临时保护身份”(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不列入美国政府的难民限额内。持有“临时保护身份”的人士,可获得合法居留和工作许可。
同样在6月提出的《香港避风港法案》,由共和、民主两党多名议员分别于参众两院动议,其中参议院由共和党的鲁比奥(Marco Rubio)与民主党的梅嫩德斯(Robert Menendez)作代表,众院则由共和党的匡希恒(John Curtis)和卡斯特罗(Joaquin Castro)负责提出。
法案列明假如有香港人因和平表达意见或参与政治活动而遭受迫害,或有充份理由担心可能遭受迫害,国务院便可以人道理由把他们及其直系亲属列作难民,并列出多个例子,包括曾组织示威的人士、示威期间的急救员、示威期间受伤的记者、示威者的法律支援人士,以及被控告、被拘留或被定罪的示威者等。
按照法案规定,港人难民将被列为“第二类优先处理类别”,即国务院认为有需要接受庇护的群体,不会被列入美国政府目前每年1.8万人的难民限额中,换言之不会受政府收紧难民总数的政策限制。国务院需在法案生效后半年,向国会汇报香港难民审批情况,并每90天更新。
由于《香港人民自由与选择法案》和《香港避风港法案》两项法案内容相近,且今届国会会期将在下月3日届满,一旦法案无法在会期结束前通过,便会自动作废。推动国会通过法案的香港民主委员会(HKDC)行政总监朱牧民(Samuel Chu)早前则称,即使国会会期完结期法案仍未获得通过,下届会期也会卷土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