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2012年發生致命醫療事故,一名女顧客陳宛琳接受療程後死亡,負責療程的38歲女醫生麥允齡否認疏忽導致顧客死亡第二次受審,高等法院陪審團退庭商議約7小時後,裁定被告誤殺罪成。

DR集團的創辦人周向榮及技術員陳冠忠早於2017年底被裁定誤殺罪成,分別被判囚12年及10年,當年初審是第三被告的麥允齡,因陪審團未能達至大比數的有效裁決,法庭下令重審。

案中46歲女死者陳宛琳,自2010年起光顧DR美容集團,2012年10月3日接受CIR療程後翌日工作,反應遲緩,而且皮膚泛白。送院途中出現發燒,四肢變紫色。往院期間呼吸系統衰竭,腹部疼痛並出現腹瀉等症狀,直至同月10日器官衰竭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