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會大學學生會署理會長方仲賢,今早被警員上門拘捕,他被控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拒捕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三項控罪,他獲准保釋,案件下星期二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涉及方仲賢去年8月6日晚上,在深水埗被截查時,發現他買了十支鐳射筆,警方指按國際電工委員會標凖,該些鐳射筆屬第四級,工業及軍事用途,可以致盲。

警方又指方仲賢被捕後,曾報稱不適送院,其間懷疑他將電話重設,刪除涉及事件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