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表示,《香港國安法》落實數個月以來,威力初顯,是進一步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堤壩,但《香港國安法》仍有許多規定,還需要轉化完善制度機制,成為香港市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在行政、司法和執法上都要切實執行,又強調愛國是《憲法》規定的神聖義務,特區必須始終堅持由愛國者治港。

駱惠寧在特區政府舉辦國家憲法日線上座談會致辭,提到對《憲法》的三點感想,認為回歸23年,香港有些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變,漠視特區憲制基礎的根本改變,是香港近年出現亂象的思想根源,強調只有認同和遵從《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區憲制基礎,才能破解近年「一國兩制」實施時遇到的新情況、問題和新挑戰。

他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的基本宗旨,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一國兩制,也沒有香港的繁榮穩定。他認為去年發生修例風波,令香港陷入動亂,國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中央審時度勢制訂《香港國安法》,能填補香港長期存在的法律漏洞。

他又說,香港近年部分參選與當選的公職人員,公開宣揚港獨主張,拒絕承認祖國對香港行使的主權,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與愛國者治港的要求相背離,認為上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特區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決定,是進一步劃清愛國者治港的底線準則和政治規矩,確保所有從政者擁護《憲法》和《基本法》,效忠國家和特區,將禍國亂港者驅逐出特區管治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