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發生的DR醫學美容致命事故,負責做療程的女醫生麥允齡,早前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今日被判監三年半。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表示,被告作為註冊醫生,有把關的責任,但她沒有履行作為醫生的責任,當時並無向案中女事主,交代療程的成效及風險,亦無提及療程對健康人士的科學證明,以及細菌感染風險等,認為如果當時她有交代以上情況,事主可能不會接受療程。

案發在2012年,46歲的陳宛琳,在DR接受一項叫做CIK的療程,聲稱抽取客人的血液,培植後重新注射體內,可以加強免疫力,陳宛琳最終因為細菌感染,出現器官衰竭死亡,另外兩名接受療程的女顧客亦因此傷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