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維權律師浦志強就尋釁滋事等兩罪提申訴
今日是國際人權日,北京前維權律師浦志強就「煽動民族仇恨罪」和「尋釁滋事罪」的定罪和量刑,向法院提出申訴,並已獲受理。
據了解,浦志強和律師尚寶軍早上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訴。檢察院在2015年5月指控他多次發布微博,煽動民族仇恨和公然辱駡他人。法院於當年12月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至去年1月1日執行完畢。根據法律規定,法院應當受理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兩年内提出的申訴。
當年浦志強在庭上「認錯不認罪」,並表示不上訴。由於浦志強有刑事定罪紀錄,北京司法局在2016年4月發布行政處罰決定,吊銷他的律師執照。浦志強曾代理多宗維權案件,包括北京藝術家艾未未、四川維權人士譚作人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