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被指涉及去年9月港島遊行衝突事件,她原本被控襲警,控方申請改控阻差辦公,獲法庭批准,許麗明否認控罪。控方早上安排一名當日執勤警員作供,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鍾明新裁定女被告表證成立。女被告決定不作供,辯方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下周三裁決,許麗明獲准繼續保釋。

控方傳召當日執勤的機動部隊男警莊的朗上庭作供,他說,女被告事發當日多番不理會警告,步向警方已制服人士的位置,又憶述被告曾表示「你們不要打小朋友」以及「不要阻住我」。

在辯方盤問下,莊的朗供稱事後才知道許麗明是社工,同意一般情況下不會拘捕社工。片段見到,莊的朗當日首次跌倒前,他自己的右手捉住過被告的左手,到莊的朗第二次跌倒前,有另一名藍衫警員以左手捉住被告右手,繼而向後撥而拍到莊的朗腹部。莊的朗否認當時「插水」,同意有機會是意外。

辯方在結案陳詞時說,作供警員莊的朗在供詞中,從未提及被告的行為有阻撓他的工作,亦無證據顯示有阻撓行為。辯方強調莊的朗不可信,供詞不合理及不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