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騰訊旗下的閱文集團、順豐旗下的深圳市豐巢網絡,未有在收購過程中,依法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違反內地《反壟斷法》,各被罰50萬元人民幣。

宏滙資產管理董事及投資策略總監林嘉麒指,過往不少內地企業進行收購時,未必完全遵從程序申報,今次案例反映當局決心糾正程序錯誤。

他指出,內地企業管治一向是「先有行業、後有監管」,當創新企業發展至一定規模,問題相應增加,中央就會收緊法規。至於平台經濟近期成為監管風眼,可能因為科技及互聯網業務,正在內地經濟扮演重要角色。加上今年不少公司到香港上市,如果舊有法律體系仍未能夠規範行業,中央會更想出手完善機制。

林嘉麒提到,外國通常設有專責部門調查企業壟斷行為,受規管活動不單止收購,亦會針對價格戰及公司間的協議進行調查。懲處方面,除了罰款金額遠多於中國,外國監管機構亦可以要求企業進行架構重組。隨著內地監管機構開始成立《反壟斷法》小組,預期未來監管會越來越嚴緊,違規企業數目增多。

他又指,內地《反壟斷法》短期或有更加多細節出台,加上年底是基金獲利時間,可能加劇新經濟股沽壓,短線沉底調整,待市場消化細節後,中長線仍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