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市場監管總局發公告指,阿里巴巴、騰訊旗下的閱文集團,以及順豐旗下的深圳市豐巢網絡,分別在收購銀泰商業、新麗傳媒以及中郵智遞科技股權時,均未有依法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違反《反壟斷法》,各被處以50萬元人民幣行政處罰。

公告指,《反壟斷法》規定的處罰方式,包括要求企業恢復到集中前狀態,以及50萬元以下罰款。不過,今次涉案企業在行內影響力大,擁有專業法律團隊,理應熟悉經營者集中申報制度,卻未能主動申報,影響惡劣,因此決定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作出頂級處罰。但由於3宗案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因此未有要求經營者恢復到集中前狀態。

市監局指,儘管罰款額度低,但3宗案件處分可以向社會釋出加強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監管信號,打消一些企業存在僥倖和觀望心態,產生相應震懾效果。不過,當局認為,目前中國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罰款額度,與其他司法轄區相比仍然偏低,震懾力有限,會深入研究有關罰款額等問題,在修訂草案反映。

市監局強調,互聯網平台不是反壟斷法外之地,企業應當嚴格遵守反壟斷法律法規,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