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向立法會提交2019周年報告,指執法機構共提出1314宗關於截取的書面申請,獲批准1310宗,而25宗秘密監察的申請全部獲批。去年共有16宗涉及違規、異常事件或事故的個案

報告指,其中一宗違規個案涉及一名執法機關女主管誤解條款,令目標人物不在指明處所期間亦被監察,行動的檢討過程涉及兩名高級人員,但兩人並不熟識監察職務,所以未能察覺出現違規。

執法機關建議向該名女主管發出口頭警告、並向兩名高級人員發出口頭勸諭。專員批評兩名高級人員的檢討過程並不可取,令人失望,而兩人沒有向相關小組尋求額外意見,做法有欠理想。執法機關其後將涉事女主管調離相關職務,並加強所有人員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