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強制檢測規例公告刊憲,要求任何曾經分別在本月8日至本月17日,曾身處中環威靈頓街1號荊威廣場8樓髮型屋Glow Spa and Salon,或任何在上月17日至本月9日期間,曾身處葵涌葵盛西邨第8座,超過兩個小時的人士,須在下星期二或之前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

曾身處髮型屋Glow Spa and Salon的人士,在接受檢測後,必須在本月25日或之前以電話(6275 6901)、傳真(2530 5872)或電郵(ct@csb.gov.hk),向政府報告檢測結果或提交檢測報告。相關市民如果已經在本月13日至17日期間接受檢測,則會獲視為已經遵從強制檢測的規定。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要求曾逗留葵涌葵盛西邨第8座人士再度接受檢測,是考慮到病毒潛伏期有機會較長,市民接受檢測後需保存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到診證明書、出院證明書或檢測報告,並在執法人員要求時提供作查核。

當局又表示,接受檢測的人士盡可能在確定檢測結果前,留在居住地點或者私人處所,避免到工作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