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2歲男子去年於北區醫院病人休息室內被虐打,涉案的三名警員,分別被判監17個月至32個月。

法官判案時表示,無論事主案發前有何所作所為,警員絕不可法外施刑。三名警員蓄意和令人震驚的行為,破壞警隊及香港的國際聲譽,動搖公眾對警隊和法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