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2歲男子去年於北區醫院病人休息室內被虐打案,3名警員早前分別承認或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17個月、31個月及32個月。

三名被告分別是25歲的歐國偉、24歲的鄧文謙,以及31歲的林易昇。他們被控於去年6月26日在上水北區醫院7A房,身為警務人員無合理辯解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襲擊被羈押的男子鍾志華。其中兩人承認控罪,另一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