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歡迎終審法院裁定《緊急條例》和《禁蒙面規例》合憲。

政府發言人表示,裁決確立《緊急條例》符合《基本法》,以及《禁蒙面規例》符合相稱性的要求,政府完全同意終審法院所指,在尋求社會利益和個人權利之間要取得公正平衡時,亦需考慮香港整體利益,批評蒙面違法者隱藏身分,以為不用受到法律制裁而違法,屬於損害法治。

政府認為,終審法院認同《禁蒙面規例》的預防和阻嚇性質十分關鍵,認為避免和平的公眾集結,演變成暴力衝突,屬規例正當目的之核心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