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裁定,記協要求法庭裁定警方妨礙記者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的司法覆核敗訴。警方表示歡迎裁決。
警方重申,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權利,明白記者需要在現場採訪及拍攝,警隊會繼續在不影響警方行動效率的前提下,盡量配合傳媒的採訪工作,包括派遣傳媒聯絡隊到場作出協調,警方亦會繼續與傳媒業界溝通,務求讓雙方各司其職。
警方又引用判詞,指警方在協助新聞工作者合法採訪時,必須合理地平衡履行《警隊條例》的法定責任,同時需要考慮維持治安的責任,以及考慮示威者及新聞工作者行為是否合法、示威者是否使用暴力、所涉及暴力的程度和其他所有現場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