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境外媒體報道指「特區政府計劃禁止本港大學與台灣的大學交流」,教育局澄清絕無其事,並對有關失實報道表示遺憾。

教育局表示,政府不會干預院校與本地或境外學術機構的學術交流,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受《基本法》保障,政府一直致力維護,而香港各專上院校均屬獨立自主的機構,在管理校政上享有自主權。

教育局又表示,院校同時有責任確保運作符合法例要求,以及學生和社會整體的利益,重申《香港國安法》旨在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不會影響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所享有的合法權利和自由,不影響學者或專上教育院校與境外合作伙伴的正常交流活動,《基本法》對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的具體保障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