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通過修訂檢疫規例 英國抵港者明起強制檢疫21天 Dec 23, 2020 行政會議通過,修訂現有相關規例,延長檢疫時間,將現時14天的檢疫期,改為不多於28天。 另外,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說,行會亦通過,修訂檢疫相關規例第599C章及第599E章,指明由英國抵港人士明日起,需於指定檢疫酒店接受21天強制檢疫,今日稍後刊憲。 至於現時正接受檢疫人士,陳肇始說,較早前已解釋,有關人士完成14天檢疫後,需要繼續強制留家檢疫,直至在第19、20天的檢測結果呈陰性,才是完成「14+7天」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