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于飛負責人涉違防疫規定被牌照事務處發傳票
旺角金雞廣場三樓的「鳳凰于飛」歌舞宴會廳負責人涉嫌違反防疫規定,被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發出傳票。
牌照事務處表示,根據調查,負責人在上月期間,未有遵從相關規定及指示,包括未有確保所有身處會址的人士佩戴口罩、在有關處所安排現場表演,部分表演者沒有佩戴口罩,亦未有與賓客或觀眾作有效分隔、處所內人數亦超過可通常容納人數的百分之五十。
牌照處向法院申請發出傳票,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F章)向負責人提出檢控,案件將於法庭審理。
牌照處會繼續積極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在全港各區會址加強巡查,確保處所負責人及訪客緊遵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下的相關規定,並再次呼籲市民嚴格遵守各項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