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馮律師行前文員疑挪用客戶款項 律師會介入暫時接管
香港律師會表示,黃馮律師行有前文員涉嫌不誠實挪用客戶款項,理事會決定行使法定權力,介入黃馮律師行的業務。
律師會表示,根據調查結果,律師會有理由相信黃馮律師行嚴重違反《律師帳目規則》的規定,包括透支客戶款項及容許不合資格人士成為客戶帳戶的簽署人。
律師會指出,基於調查結果的嚴重程度,行使條例的法定權力,介入黃馮律師行的業務。律師會已聘請另一間律師行為「介入中介人」,將按客戶紀錄,通知當事人須另聘律師處理有關個案。
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形容律師會介入律師行業務屬嚴重措施,只在特別情況下才能行使有關權力。她指出,當理事會認為情況嚴重、必須立即終止執業,以保障客戶利益,只能介入律師行執業,並無其他方法。
副會長陳澤銘表示,不能透露案件詳情,包括涉及多少客戶或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