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涉嫌偷越邊境的12名港人家屬,強烈譴責內地當局擬以秘密審訊處理案件,批評負責審訊的鹽田人民法院,不允許公眾人士、記者等人旁聽,法院回覆家屬查詢時,只要求家屬自行聯絡負責審訊的法官,詢問能否旁聽。

家屬發表聲明指,法院在審訊前3日才發出通知,並懷疑進行秘密審訊,做法是完全漠視基本人權價值,亦違背中國對外宣傳之「陽光司法」原則。

家屬要求內地當局,全程網絡視像直播庭審,向家屬及全港公眾公開12港人案件審訊詳情,包括兩位未成年人進行聽證的日期、庭審形式及法官資料等。

家屬希望案件公開庭審,讓家屬代表、家屬委託律師、香港及國際媒體、各國外交使節人員能到場旁聽;亦要求當局在審訊後對外公布判決書;及承諾若12港人若被判監禁,可盡快安排家屬探望。

另外,家屬亦要求香港特區政府,派人旁聽案件,確保12港人作為香港公民的權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