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涉嫌組織偷渡或偷渡、被扣押內地的港人,其中10人的案件明天在深圳鹽田法院審理。其中港人喬映瑜家屬委託的律師盧思位說,自己和多名家屬委派律師都被約談,當局不希望律師明天到深圳和討論案件,他相信律師到場也無法旁聽或者到庭辯護。

盧思位表示,正常情況下,庭上會先讀出起訴書内容,問被告是否有不同意見,然後進入控辯雙方發問、質證和辯論程序,最後是被告陳述。按照内地程序,在被告認罪認罰的情況下,法庭可以簡易或速裁程序處理,他相信明天的庭審只是走過程,很多程序會簡化,但關鍵内容無法質證。

他亦預料,當局會找理由拒絕駐華使館人員旁聽,例如要求他們先聯絡廣東省外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