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深夜刊憲,要求於今年11月29日至昨日期間,曾身處沙田瀝源邨榮瑞樓超過兩小時的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表示,近日瀝源邨榮瑞樓短期內出現多宗確診個案,曾身處有關地方的人士,可能有較高風險受到感染,政府決定對在指定期間身處榮瑞樓的人士,發出強制檢測公告。
受檢人士須於下月1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今個月25至29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被罰款5千元,並須強制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可被罰款2萬5千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