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鹽田檢察院:對自願認罪兩名未成年人 決定不起訴
涉及偷越邊境罪的「12港人案」,其中2名未成年人士黃臨福和廖子文,內地當局決定不起訴。
深圳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在微信公眾號表示,經依法審查、不公開聽證後,決定對自願認罪認罰的未成年人黃某某,以及犯罪時未成年的廖某某,不提出起訴。
兩人今早在深圳灣口岸由內地當局移交本港警方,兩人入境本港後,需要按防疫要求隔離,隨後會就本身在港涉及的案件上庭。警方中午會見傳媒,交代接收由內地執法機關送回兩名疑犯的事宜。
黃臨福涉及去年旺角警署被投擲汽油彈的案件,早前被控一項企圖縱火罪,其後缺席聆訊,法庭頒下拘捕令。廖子文則涉及去年在灣仔一座大廈內,管有汽油、玻璃樽及大頭針等物品,涉案時未成年,他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