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2018年被美國法院裁定貪污及洗黑錢等罪名成立,被判監3年,何志平就定罪提出上訴,《美聯社》報道,美國聯邦上訴法院裁定維持原判。
報道說,曼哈頓的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在當地星期二裁決指,何志平被美國陪審團裁定賄賂非洲官員是「適當的定罪」。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暫時未有立刻回應。
何志平一方在上訴時說,定罪的證據不足,又指出有多項程序錯誤,但三名法官不同意,作出結論是在審判的證據「綽綽有餘」。
何志平在2017年底被捕,他被指以在美國為基地的非政府組織作掩飾,賄賂乍得及烏干達政府高層官員,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爭取石油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