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中2名未成年人由內地移交本港警方
深圳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公布,兩名偷越邊境被深圳拘捕的未成年港人,自願認罪認罰,經依法審查及不公開聽證,決定不起訴兩人。
兩人今早11時許經深圳灣口岸移交香港警方,現場所見,他們戴住頭套,乘坐兩架車,在交通警員開路下,進入天水圍警署。兩人需要按防疫要求接受隔離14日,之後就本身在港涉及的案件應訊。而在天水圍警署門外,警方拉起封鎖線,大批警員在天水圍警署外戒備。
兩名已移送返港的港人,分別是黃臨福及廖子文。其中黃臨福涉及去年旺角警署被投擲汽油彈的案件,早前被控一項企圖縱火罪,其後缺席聆訊,法庭頒下拘捕令。至於廖子文則涉及去年在灣仔一座大廈內,管有汽油、玻璃樽及大頭針等物品,涉案時未成年,他被控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