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圈鬥黃,好比基佬鬥基
有晚我到一間黃店吃飯,朋友撩起了一個無聊的質疑:這間店貼着文宣,電視卻在播無線、收銀可用支付寶,會否是「偽黃」?——我很認真地批評了這種分類法。
我坦白告訴你:我住地鐵上蓋,我天天仍在搭地鐵;我家中有一半是簡體書;我有警察子女朋友;我有內地生朋友;我有親戚是公務員;我在北京沉浸過三個月,拍了許多樂而忘返的相片⋯⋯數吧,仔細考究,我不信有人連一片「偽黃」的標籤都貼不到。
但我不會被當成「偽黃」,因為我一直有大聲表態:「我支持港獨」,我寫過的文字、花過的心、做過的事,有人讀、有人記得。屈我「投共」,公海要求我「解釋」的,遇過兩三次,每次都爽手化解——因為我有經營過我的政治信用。
凡人容量有限,社會關係互拖互欠,挑「偽黃」的標籤,著實不費吹灰之力。畢竟我不會花多一倍時間搭巴士出市區,不會燒掉我家中四百本簡體書,不會跟疼我的公務員親戚斷絕關係——這是對我敵人毫無直接殺傷力,兼自掘日常障礙的行徑 ,做足我一天72小時猶不夠用。
沒明刀明槍的仗打,「黃」演變成「生活抗爭」,究竟是一個「盡量」的取態:順路盡量搭、身邊人盡量遊説、有代替品盡量幫襯。皆因每一個人的生活頻譜,都獨一無二,有私密的難易度——你在某方面「盡量」得輕而易舉,不代表所有人必定同等輕易,反之亦然。曾有貪平吃麥當勞的勇武,跟我發過晦氣:避這個排這個,很煩,哪有這麼多心力,寧願定期去打劫藍店。
故此,我傾向把秤鉈放在「表態」:一間黃店肯公開表態,就是其「盡量」的總和。等於出櫃,我向外人認基,就是我經過一連串不公開經驗的結論。「鬥基」來博什麼?難道我要逐個細項交代:你看,我搜尋記錄𥚃的gv,多你千幾套啦,你不夠我基——這對凝聚性小眾社群有何幫助?
社會很忙碌,表態之下,已有道基礎成本要克服,成本會摒除若干投機。把自主的出櫃,當作劃陣營的前期依據,是最安全的做法。誠然,會有「扮基」的人,他當街同大波妹打車輪,受質疑,合情合理。但我們需要就事論事,不應落入平面教條[1]。在「表態」以上,新添絕對準則,沉迷從出櫃基佬中捉「偽基佬」,便是失智行為——大半「偽黃」質疑,我聽起來,都像「個基佬冇裸半身披彩虹旗周街跑」。
至於圍繞不表態、表得含含混混的持份者,競猜他是黃是藍,是暗黃暗藍,更屬多餘至極。我想起中學的腐女,愛幫男同學們亂砌cp(couple,情侶組合)。趣味自成一角,cp砌得再熱烈,級上的直男同學,依然不會被各位腐女的念力拗攣——對不予置評的人施加妄想,是自娛,你沒有接近了真相,亦沒有改變了真相。
連登舊時有個笑話:每個男人都會打飛機,即是每個男人都用過男人的手獲得高潮,所以每個男人都是基佬——「鬥黃」充斥着類似邏輯。以生活標籤誅心,是作繭自縛。「用淘寶冇資格做黃」?我呸!淘寶有安全軍火淘,我第一時間去淘。拒絕教條,才是我們有命走到今日的護身符。
[1]鄭司律列了一門彈性的分類法:https://www.facebook.com/100002079406672/posts/2871531926259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