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的第一問題,從霍布斯到諾齊克,向來既不是“誰來正當地統治”,也不是“正當的統治者不能做什麼”,而是“憑什麼可能有正當的統治”。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們才發明了自然狀態和契約論。但是真實的人類歷史中從來不曾存在一片權力真空中憑空按照契約產生政權的事情,在無政府狀態下自然誕生的永遠都是因為偶然因素掌握了實際壟斷暴力的團伙,其他後來的暴力團伙則是通過繼承、推翻或兼併的方式產生的。因此假如依據自由主義政治哲學,這個世界上實際存在著或者存在過哪怕一個正當的統治者,其第一問題都在實際上等於是問——

“憑什麼實際上壟斷了暴力的人可能正當地壟斷暴力?”

而這是一個關於為何必須首先要穩定的問題,所有在此之後的進一步闡釋和設計都是關於我們想要什麼樣的穩定狀態以及如何更好地守護穩定狀態。自由主義,就此而言,與一般所以為的相反,不是挑戰權威、挑戰穩定的哲學,反而本質上是塑造權威、維護穩定的哲學。這也就是為什麼它在更激進的人眼中往往是“保守的”“反動的”哲學——當然如此,這畢竟是從幾個世紀宗教戰爭和內戰中走出來的哲學。


經典的自由主義作家對上面問題的回答基本上會遵從理性人選擇的邏輯:因為維護一種基本的穩定對人更有利。霍布斯的回答借助了自然狀態下的普遍戰爭,理性人會支持一種基本的能保護生命安全的穩定狀態;洛克的自然狀態相對溫和但是很不方便,理性人會支持一種能制定規則解決糾紛的穩定狀態;諾齊克的自然狀態中會直接演化出來dominating protective association,以此為中介跨過無政府主義邁向最小限度國家。那麼反過來說,拋棄這種穩定狀態訴諸於不穩定的理由也於此對應,霍布斯認為在生命收到國家威脅時暴力反抗是天經地義的,洛克認為當政府造成的問題多於其能解決的問題時造反就是天經地義的,同樣是訴諸於理性人的選擇。

這意味著種種自由主義政治哲學對於建國與革命問題的討論,可以簡化成在討論這樣一個問題——

“在什麼情況下理性人會選擇支持實際上現已壟斷了暴力的人?”

從這個角度講,“敘利亞學”並非完全沒有道理,因為理性人寧可選擇中國也不會選擇敘利亞。但是我把預防針打在這裡:自由主義理論家所討論到穩定是特殊限定的,是不要陷入一種極端的不穩定,他們是容忍一定程度的不穩定的。這符合其自身的邏輯——只要不穩定的程度還沒有使得理性人感覺繼續容忍下去會比無政府的不穩定對自己來說還差,理性人就有理由繼續接受這種不完全穩定的狀態。這種不完全穩定包括了各種政黨輪替、分裂統一等等,因此自由主義政治哲學完全不能被拿來論證當下面臨的“維穩”。

恰恰相反,霍布斯認為當國家肆意殺人的時候,生命受到威脅的人就有充分的理由暴力反抗(儘管他同時認為國家有充分的理由暴力鎮壓);洛克認為,當國家嚴重地侵犯私人權利和財產、不再提供基本的可預見的規則而肆意妄為,人們就可以正當地選擇反抗,因為理性人會看到此時支持政權比沒有這個政權更不利。


上述討論沒有涉及的問題是如何考慮由人民主導而非由國家主導的“半穩定”狀態,比如暴力-和平混雜的“半暴力”抗爭。羅爾斯以來,公民抗命理論研究了和平的、守法的抗命狀態,這種抗命能成立的前提是承認整個國家體制的正當性,也就是不試圖造反,並且承認國家壟斷暴力尤其是司法機關使用強制力的正當性。公民抗命,由此來講,僅在已經建立了自由民主法治的“近乎正義的社會”中成立。

比較麻煩的是,如果一場大規模抗爭,由人民發動,混雜了和平和暴力,部分承認體制部分又不承認,該怎麼辦。尤其是,當這一抗爭的誘因和主要對象恰恰是司法體制和執法體制,比如說審判、檢訴、警察、國安部門,怎麼辦?

從一方面看,司法的不公、警權的放肆使得理性人不一定再認為繼續支持整個體制比反抗之更有利,尤其是當司法獨立和公正被剝奪而警察淪為不在保護人民而是暴虐鎮壓人民的“黑警”時,單看這個領域而言似乎確實達到了自由主義理論家所設定的起義的標準。

但是另一方面來看,現代國家遠非經典理論中所理解的主要只提供國防外加“法律和秩序”的night-watchman state,國家的存廢涉及了生活幾乎一切方面,從社會發展、經商條件、國際貿易和金融到衛生防疫、生態保護和公共交通。理性人同樣會考慮到,假如政權機器輕易停轉,所有這些都會被“攬炒”,而這是得不償失的。

混合的政府體制,比如部分地有一定民主自由成分卻又相當有限,則更加麻煩。一方面來說此時更有徹底地、激進地不承認該政府的理由,另一方面來說這樣的政府卻又可能提供著整體來看依然很優質的公共產品。不過我們暫且不談這個更複雜的問題。


因此在這樣一種境況下就會出現一對雙重的悖謬:一方面,理性人有動機合理地為了國家提供的所有這些與其壟斷暴力並不直接相關公共產品而忍受國家在司法和執法中肆意妄為的暴力,因此從整體上看此時起事並不符合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的原則;另一方面,如果從國家的角度來看,可以通過不斷投入各種公共產品(當然根本上是用稅金來支付的)來把理性人意圖推翻之的損失加到足夠高,從而讓自己濫用暴力侵犯私權不再是一回事,這跟羅馬皇帝拿麵包馬戲玩的手段沒什麼區別。

與此同時,自由主義政治哲學卻也無法辯護此時國家採取的暴力鎮壓,而這不僅是在現實中暴力犯罪與和平示威混在一起非常難以區分和處理的問題。自霍布斯以來,自由主義理論家所認可的始終都是不論通過何種方式具有正當地位的國家暴力鎮壓公開叛亂的權利,但是當一場抗爭本身並不明確是要發動叛亂推翻國家時,國家能做什麼並未明確。一方面來說,國家當然有正當的理由提供Law & Order,並且以此為據平息動盪;但是另一方面,當理性人尚且糾結於是否參加抗爭、是否使用暴力、訴求推進到多遠、如何達到目的時,理性人是否有理由、在何種程度上繼續支持國家並不明確,自然從理論上就也無法證明國家此時以保護他們的利益的名義來進行鎮壓是正當的。不僅“誰支持、誰反對”是混亂的,支持什麼、反對什麼同樣曖昧不清。


於是我們就有了當前在世界各地看到的掙扎。這個矛盾背後是自由主義政治哲學如何處理基本權利和自由在理性人的理性選擇中的位置。

當然不是沒有試圖解決這個問題的努力。羅爾斯的建議是在基本自由和其他福祉之間做出字典式排序,有些東西比如良心自由、言論自由、基本的平等政治權利、法律面前的平等對待等等是如此基本,以至於在無知之幕背後的理性人絕不願意冒損失掉這些東西的風險來賭其他的善。然而為什麼活在現實世界中的理性人需要以無知之幕背後的理性人的考慮為準,甚至一個在嚴重缺乏必要信息的情況下做出的選擇何以稱為一個理性選擇,則是羅爾斯過去幾十年來被批最狠的地方。

況且,羅爾斯雖然承認在一個貧困社會中人們可能選擇暫且犧牲權利,卻自信地認為在一個相對發達富裕的社會中人們會寧願犧牲一些福祉來捍衛權利。固然這個觀察有其見底,他卻忽略了另一方面,即在現實中一般而言越是發達富裕的社會人們從國家那裡得到的公共產品就越多,砸爛國家機器的損失也就越高,反倒是在貧困社會中人們沒什麼可失去的,更少負擔。因此羅爾斯的路線充其量能證明在發達富裕社會中人們會希望捍衛自己的權利,卻無法解釋當真的需要大多數人站出來捍衛權利乃至推翻國家也在所不惜時,這該如何發生。理性人當然可以選擇理性地知行不一。

諾齊克的建議是將權力理解為side constraint從而始之不可以拿去跟其他福祉trade-off,但是按照他的思路往下推,我們將不得不停留在最小限度國家,不讓國家提供任何除了基本的Law & Order以外任何的公共產品,從而徹底避免出現因為可能損失的公共產品太多而不得不忍受權利被侵犯的可能,基本屬於捨孩子套狼。況且,推翻國家並不一定僅僅損失公共產品,假如國家依然在維持一種最基本的司法和治安,比如說大部分連環殺手都可以被抓起來,那麼即使從最大限度地保護私人權利的角度來說,推翻國家同樣是不理性的,這就是諾齊克自己指出而我認為他並沒有很好解決的irrationality問題。


當然另一種可能是不把大規模的半暴力抗爭視為革命的低配版,而是視為改良的高配版。其邏輯是,這是一種透過激進方式來實現社會動員以達到在現有體制框架內推進改良的策略。然而首先這個說法往往是對於已經發生的抗爭中的暴力進行事後合理化,而不是什麼指導思想;其次,這至多能適用於十一月有總統可選的情況,不適用於搞了半年也只能選一個區議會的情況——然而按照這個邏輯來推,結論會是越沒有民主自由的情況下越不應該大規模抗爭。

自由主義政治哲學受挫的地方,社群主義就會站出來。但是呼籲團結、精神、價值、身分認同只能給半暴力-半穩定的反抗一種側面支持,卻既無法解釋在不革命、非改良、半和平、半暴力的情況下究竟要走什麼樣的路線(假如最終實現的方式是回到十一月份的一票,又為什麼不回到馬丁·路德·金的傳統路線呢),又無法指導國家應當無法處理這種情況,還無法適應這樣的大規模半暴力抗爭之所以會出現正是團結和共同價值已經衰落的結果,此時呼喚這些不僅是偽善而且恐怕會更加撕裂社會。


國家壟斷暴力的濫用和不公招致的大面積的半暴力-半穩定狀態之所以棘手,就在於我們突然發現了一種處於自由主義政治哲學中“三不管”境地的重大現象:管“抗命VS順從”的理論不能解釋之,管“鎮壓VS容忍”的理論亦不能解釋之,管“革命VS改良”的理論同樣不能解釋之。

假如此種狀況在未來一個時代內將成為常態,恐怕還是需要回到自由主義的框架內來找到一個安排這種半穩定狀態的空間,而這或許將是在羅爾斯把社會民主主義和馬丁·路德·金整合到他的框架下以來自由主義傳統最重要的轉變。或許從更古老的霍布斯傳統中能找到一些資源,比如——

Desire of Ease, and sensuall Delight, disposeth men to obey a common Power: because by such Desires, a man doth abandon the protection might be hoped for from his own Industry, and labour.

Fear of Death, and Wounds, disposeth to the same; and for the same reason. On the contrary, needy men, and hardy, not contented with their present condition; as also, all men that are ambitious of Military command, are enclined to continue the causes of warre; and to stirre up trouble and sedition: for there is no honour Military but by warre; nor any such hope to mend an ill game, as by causing a new shuffle.

...

To have done more hurt to a man, than he can, or is willing to expiate, enclineth the doer to hate the sufferer. For he must expect revenge, or forgivenesse; both which are hatefull.

Feare of oppression, disposeth a man to anticipate, or to seek ayd by society: for there is no other way by which a man can secure his life and liberty.

---Leviathan, Chapter XI Of the Difference of Mann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