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立法會討論綠色債券,目的為授權政府借入不超過1,000億港元的款項,以推行政府綠色債券計劃,計劃下發債所得將撥入政府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為帶來環境效益的工務工程提供資金。 

但香港政府財政盈餘巨大,儲備超過一萬億元,根本沒有財政原因需要舉債,那麼為什麼政府要發行綠色債券?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很清楚指出,發債目的並非求財,而是發展債券市場:「透過鼓勵集資者以香港的資本市場為綠色項目融資,這個計劃能推動綠色金融在香港的發展,亦能加深投資者的認識,以及壯大本地綠色投資者基礎。」[1]

如果目的是為了鼓勵綠色項目融資,推動綠色金融發展,那麼政府只需提供一個公開透明的平台,做好監察者角色已經可以推動綠色金融在香港發展,政府極其量只須做貸方(買方),在市場購買綠色債券即可,根本毋須做借方舉債 (賣方),無故借到一身債,與民爭貸。所以今次政府要求發行綠色債券,很難令人信服是為了鼓勵集資者為綠色項目融資。

如果每個投資市場的推動均由政府做賣方直接參與,那麼商品市場豈不又要由政府自己種棉花、採石油,直接賣棉花和石油期貨? 既然政府沒這樣做,有理由相信政府發綠債是另有目的。

[1] 政府將提交決議案推行政府綠色債券計劃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806/06/P20180606008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