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必須暫停會議直至完成保安檢討為止
今日香港立法會會議期間出現推撞事件,民主派及建制派議員及部份助理均有人受傷送院,情況令人擔心。事件的成因及責任問題,已有多方論述,不再重覆。然而,從專業的設施管理角度分析,今日事件明顯與保安主管及設施管理主管未能有效確保議會安全,未有聽取正在主持會議的主席決定,反而容許大量記者進入會議室,及懷疑參與推撞部份議員導致跌倒受傷有關。
今日的衝突並非突發,早在最少三天前已有公布今早8時30分會召開法案委員會會議,因此,保安部主管及設施管理經理理應知悉會議室內有會議進行,按職責必須確保使用會議室人員及設施的安全。
然而,今早8時30分當會議開始,保安員並沒有進場執行職務,而當9時左右,反而陪同另一批議員進場,更企圖令當時正在舉行的會議中斷,及容讓大量不准進場的記者進入會議室,直接導致意外發生。這從設施管理專業角度而言,保安部主管及設施管理經理可能已經違反專業操守,故意或促成今次的意外發生。
設施管理的三大P:People, Place and Process,是設施管理的核心重點,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確保人員及設施的安全;然而從今日的事件看來,香港立法會的設施管理,尤其是保安工作,出現重大缺失,未能有效確保人員 (People) 在會議室內 (Place) 安全進行會議 (Process),無論保安部主管有何辯解,已反映立法會的設施管理出現重大漏洞,必須馬上進行調查,及制定有效措施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在出現重大設施管理事故後,當管理層未能確保同類事件不會再發生的情況下,一般不會強行再次開會,否則一次事故仍可當作意外,兩次相同事故則必屬失職。事實上,在大多數國際的設施管理事故後,管理層必定會暫停相關設施的運作,馬上聘請專家進行深入調查,作出改善建議後,才會再次重啟設施。然而,今次事故後,立法會秘書處和保安部不但沒有暫停會議室的使用,反而讓會議繼續進行,導致第二次衝突事件。事後不但沒有提出有效預防措施或進行檢討或改善,反而通知下星期二重啟會議 (圖1),實在令人懷疑其專業能力及事件背後的目的。
圖1 下星期二重開會議
我呼籲立法會的保安部主管及設施管理經理馬上啟動重大事故處理機制,暫停會議室的使用,先交由設施管理專家研究保安漏洞,提出改善建議後,才重新使用會議室,以確保人員及設施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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