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日期:2020/04/04

Photo by Magda Ehlers from Pexels

上次寫下的從N號房事件反思東亞的仇女 後,我又看了一名南韓YT的影片,認真反省了對於南韓社會的不了解,但也只是反省對南韓社會的不瞭解而已,我對於仇女這件事情的想法仍沒有太大的變化,將這部「身為韓國人的男女壓力 & 韓國的'女權主義'總整理」放在這邊,供給可能會閱讀這篇的人其他更多想法。

只是要注意,這只是某個面向或者事實,性別問題往往包含的東西太多太廣,至今也是非常難解又複雜,無法以一個觀點或者面向就能輕鬆解決的事情。

現在我們來談最近最夯的「男性被女性性侵」一事。通常談到被性侵,大多數人腦袋裡第一個冒出來的,可能是名楚楚可憐、遍體麟傷、黯然神傷的女性,而性侵者可能是名魁武強悍的男性,藉由他原始體能上的優勢,或者社會賦予的傳統較為強勢的地位,用性去行使「掠奪」,這種掠奪與被掠奪的形象幾乎是刻在我們的腦海裡,成為一種刻板印象。

女性不可能去強暴男性,為什麼她要去做這種事情?宛如小白兔直接奉獻給了大野狼,人們只會嘲諷小白兔的愚笨,認為大野狼真是佔了便宜,而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直接聯想,認為女性在性中是被剝奪的一方呢?除了社會上的性侵和騷擾案件,也真的是體能較弱的女性佔大多數外,另方面也是父權社會的思考讓我們認為,男性在性中是佔了「絕對」的好處。

在父權社會的維繫中,為了要使每個家族成員能有是一體的共同感,因此冠上了同樣的姓氏,而姓氏自然是由父系也就是男性成員所掌握,女性則成為了孕育孩子的工具,孩子生下後成了父親的財產,藉以一代傳一代下去保障自己的基因。

所以從這邊我們可以看出,孩子等於父親的財產,父親要獲得這份財產必須藉由性,而女性則成為孕育孩子的器皿,在懷胎十月期間會變得脆弱,無法自己找尋食物,需要依附在將成為孩子父親的男性身上,相當於是再一次成為孩童,無法靠著自身存活,男性則仍然可以追趕跑跳碰,然後在十個月後獲得一名有著自身血統的孩子(財產)。

因此為什麼女性要強暴男性,冒著成為無法靠著自己生存,最終產下他人血脈(財產),將自己變為弱者(孕婦)的風險?這怎麼算都不合吧?

再加之為了使女性只能產下自己血脈的孩子,父權社會的男性們也是無所不用其極,用教育、法律、道德,甚至宗教來約束女性,也讓同為女性的人都成了迫害女性自身的完美共犯,若有女性「擅自」生下父不詳,或者非婚配對象的孩子,便會被冠上不潔的名號,為了維繫父權社會一個姓氏、血脈和基因代代相傳的傳統,使族群有共同感的穩定性,必須將這樣的人驅逐出群體(形同間接殺害,因為人類是群居動物,在自然界中仍必須靠團結才能存活)或殺害。

這使得社會和女性自己本身,將女性的性和子宮視為一種籌碼,若想在父權社會之中擁有更多權力和地位,「貞潔」和孩子成為了不可少的代價,而既然是籌碼就有被人奪走的可能,必須被保護和隱藏。

因此男性若獲得女性的性和插入子宮的機會,便是獲得了那個籌碼,有了能夠繁衍得到孩子(財產),還可以用「貞潔」將女性束縛起來,成為他的另一種資產和人力,這樣算來男性的確在這樣的父權社會中,藉由性來使自己站在優勢地位,所以男性在性中擁有絕對的好處。

以上是我認為的父權社會的思考邏輯,相信大家其實也早就知道了,只是我覺得要簡單的剖析一下,在傳統社會的框架下男性和女性對於性的不平等現象,當然這套邏輯在現今早已不是這麼一定了,也因此才會有了博恩被性侵這一事的出現,我想這也能算是台灣社會的某種程度上正在進步吧?

所以女性會性侵男性嗎?當然是有可能的,只是這我們就留到下一篇再談吧~這篇字數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