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與否?好人與壞人的界線

我相信有很多人跟我一樣,是到長大後才發現,世界上沒有純粹的好人或壞人。

而這些是經歷過很多生活的跌跌撞撞,和受過許多傷、吃過許多虧才得到的體會。

小時候,我們都以為對自己笑著的是好人,歹面腔的人是壞人,二分法的世界總是比較好理解,我們學會親近那些和善的人,卻在被傷害後發現笑裡藏了刀。

我們遠離那些看似兇惡的人,卻意外地發現,不好親近的外表底下,其實是直來直往,不會暗箭傷人,你甚至還發現其實他對旁人還算貼心。

這些反差,讓我錯亂了很久。

我猜想,世界總是會幫每個人準備客製化的功課,因為我是一個這麼好惡分明的人,因為我崇尚二分法的世界,所以我來做了一份改變我三觀的工作—監所管理員。

外界對這個工作都有很多不切實際的想像,可能監獄風雲看多了,以為裡面就是每天暴動、打群架、或是管理員虐待人犯。

但實際情形可能會讓很多人失望,日常到不能再日常的每一天,我們就是看著她們工作(雖然是廉價勞工且沒什麼技術性的產業),帶她們去接見、律見、看診、參加各種活動。

當然這些看似安定的每一天裡,其實都是暗潮洶湧,因為監獄多半都嚴重超收、人滿為患,空間狹小又沒有隱私,在在加深了受刑人的壓力。加上這些人本來就不是等閒之輩,會進來觀的都不是吃素的,很多情緒都是一觸即發。壓制著她們的,就是監獄行刑法和累進處遇,為了刑期,大家都很忍耐度日。

大部分的人都安分守己,但你仍然能隱隱約約感覺到一些暗潮洶湧的惡意,她們會不斷試探你的底線、裝乖來博取你的信任、揣摩你的心意後甜言蜜語哄騙你,來得到他們想要的好處。

剛開始,上班的每天,都是鬥智,都是爾虞我詐。

後來漸漸在和她們的相處中,看見了一些真心真意,撇除一些詐欺、或為毒品六親不認的人不談,當你看見她們遇到事情會互相幫忙、誰家中有事或遇到困難會互相為彼此想辦法或跟著流淚、也真的有些人交到了真心的朋友,出監了還會回來幫忙寄錢寄物品,因為她們自己體會過「沒有人幫忙寄東西」的感覺,你會覺得人性的光輝,不過如此。

甚至她們對於義氣、友誼有一些自己的堅持,看在理性的人眼裡很愚昧,但是那是她們那個世界的真心。

這些被法官認證是壞人的人,其實也不見得比外面世界的人更壞,很多人的職場雖然不在監獄裡,卻也是鬥得你死我活,相較之下,這些有認證的壞人還比較好防。

對於那些廢死聯盟的立場,其實我的看法也轉變很多。以前我也是覺得為什麼要廢死?那些人十惡不赦,當然該死!活著只是浪費納稅人的錢而已!

但自己進來這行,見到了形形色色的受刑人,其實跟你我都是差不多的樣貌,加上看了一些冤獄的案例,對於國家機器到底有沒有權力「殺人」,我也開始存疑了。

司法審判的過程中,有許多盲點,這幾年跟這麼多受刑人聊過天,我也略知一二,當然受刑人都會為自己辯白,說自己是被冤枉的,說檢察官為了業績用各種方法逼她們認罪,這些說詞某部分當然要打點折扣,因為誰不會為自己說話呢?但是今天只是剛好因為我們的小奸小惡沒有被定義為犯罪,而她們做的事情被定義為犯罪,難道我們做的每件事都符合仁義道德嗎?

再者,這些人即使被誤判,頂多就是付出了青春(其實這樣已經夠糟了),但是死刑犯一旦執行,就是無可挽回的結果了。

或許大部分人認為,寧枉勿縱,但是今天如果是你、或你的家人被司法認定為死刑犯,相信你也會希望有人能為你說話,而不是完全沒有辯白的機會。

寫到這,你可能會認為我是支持廢死的,但其實並沒有。

事實上,我很強烈地希望,廢死聯盟的人不要只是以一種想像、或學術的角度來談論死刑,你們和死刑犯的相處不應該只建立於隔窗的接見訪談,然後去拼湊出他童年受過的傷應該要被社會包容、他是如何地一步步變成怪物、而這是整個社會的共業...

我不反對你們所說的,但我認為每一個支持廢死的人都應該來體驗看看監所管理員的工作,不是那種一日遊的參觀,而是來體驗管理人犯的日常。

廢死聯盟應該來感受看看那種高壓的沉悶感,那種不知道下一刻,這個受刑人又在打什麼鬼主意的不安,那些無法見容於社會的人,也是不斷地在監獄裡製造他人的困擾,有時候會用你無法想像的方式去激怒別人,極度地令人厭惡。

就因為他們不被社會接受,他們很痛苦,所以在社會上傷害了別人後進來服刑,廢死聯盟主張他們都有教化可能,但你們不知道他們在裡面真正的樣子。我很希望廢死聯盟的人可以在看完他們的生活日常後,再一次堅定地為他們說話,最好能投身於教化他們的工作,而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我同樣也沒有主張不應該廢死,其實他們執行死刑與否,我是沒有什麼意見的,只是我覺得大家的主張根本沒有交集,根本就是你說你的,我說我的。

要廢死,可以,但這些人不應該在監獄裡執行,因為我認為大多數的受刑人其實沒那麼壞,卻要忍受和一些真正喪心病狂的人相處。如果廢死聯盟認為這些死刑犯是病人,是可教化的人,請讓他們去適當的單位治療。

如果你們找得到願意治療、收容他們的單位。

希望廢死聯盟可以更認真一些,想好完整的配套措施,那麼我想社會的接受度會更高一點。

(以上言論僅針對女監,男監我沒有待過,就不多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