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寻欢作乐》
这两天看完了《寻欢作乐》。想到“人生得意须尽欢 ,莫使金樽空对月”。又是李白。又是酒。喜欢李白。孤月。瘦落的影。豪气的酒。
Cake And Ale。蛋糕和啤酒。从题目上看我可能是个不太合拍的读者。既不吃蛋糕也不喝啤酒。蛋糕只在孩子们吃的时候偶尔吃一口。吃过蛋糕中的面粉和糖再去吃抗糖化的保健品不如全部不吃。酒是彻底不喝的。不止啤酒。是所有的酒。胃难以消受。唯一算是离不开的只有咖啡了。毕竟存在于物质世界。如果不对其中某种物质着迷岂不是对造物主的大不敬。而咖啡也只喜欢浓浓苦苦无糖的。cake and ale与我之间找不到关联。
由于对最后一句的不解查了一些书评。发现评价几乎一边倒地骂女主。前一阵子刚看过关于现在的读者和观众都在用三观正或不正来作为评价作品的最重要标准。马上就遇到了。
评价对错我不擅长。站在道德的角度评价对错我更不擅长。只要没有伤害到别人。她爱怎么做事是她的自由。自认为唯一可用的评价角度就是站在同性朋友的立场上来看。罗西这样在我们普通人眼中有道德瑕疵但是漂亮性格宽容可爱又生气勃勃的女性和另一位严肃双标苛刻自认高贵(听到有人自封高贵贵妇我就忍不住会在心里疯狂吐槽。可能大家对于这个词的看法不同吧。不是足够有钱有地位就能高贵起来的)的道德完人。我应该更愿意和罗西做朋友。既然德里菲尔德都不介意。别人为什么要介意。
我想书的开头作者对其它作者的嘲讽并不是简单的恶意挖苦。也不是为自己的行为做解释。而是他在说明罗伊是怎样的一个人。后面从他写德里菲尔德和他重逢时的表情。再写到他们相识及年轻时的交往。他是把德里菲尔德当作朋友。一个热爱真实生活的普通人朋友。因而他不愿意把他所知道的关于朋友的细节告诉罗伊这样一个虚伪喜欢利用别人的人。珍贵的记忆不能成为满脑子名利的人踩着向上爬的踏脚石。
有意思的是大家都认为罗西的原型苏·琼斯和生活中的毛姆很类似。而我觉得德里菲尔德跟作为作家的毛姆更接近。看前面时一直都以为他对罗西和她情人关系并不知道。直到最后罗西说德里菲尔德在小说中记述了女儿患病离世的过程和对她随后作为的猜测都是实情时才表现出他知道一切。这样投入地生活于生活之中又冷漠地超脱于生活之外来记录和写作的态度。很像毛姆在字里行间流露出的表情。一半深情。一半冷漠。
德里菲尔德经历着使他痛苦落泪的丧女之痛还冷静地分析妻子的动向。在罗西离开他之后。他毫无遗漏地写在了书中。他记录下的所有详尽过程包括了据罗西所说甚至是她都没有注意到的细节。完全反映出那个作为超然理性观察者的存在。
他的第二任妻子曾经问“我”。如果罗西愿意回来他还会再接受她吗。“我”回答不会。如果他的某种激情消失了他也不会再对引发这种激情的对象感兴趣。
这个或许是来自毛姆的逻辑。作为作者他让德里菲尔德将孩子的死和罗西随后去会情人这些写下来。就是为了让德里菲尔德将这一切遗忘。和毛姆本人写下这部《寻欢作乐》以苏·琼斯为主角就是要将她遗忘的动机一致。写下。而后忘记。遗忘。然后自由。
最后一句有人认为是一种讽刺。另有一种解释应该比较合理。罗西确确实实地认为乔治勋爵始终是一个完美的绅士。他对罗西始终如一。乔治勋爵在我看来可能来源于拜伦勋爵。拜伦的名字叫做乔治。《人性的枷锁》中毛姆将自己口吃的问题转化为拜伦的跛足塑造了菲利普写下这部自传性小说。可见毛姆是很喜欢拜伦的。在阿申登初见乔治勋爵时虽然对他并无好感可是越相处越忍不住被他吸引。拜伦也是以讽刺挖苦社会名流见长的。跟乔治勋爵的性格类似。因而毛姆应该不是把最后一句作为讽刺来收尾。只是简单地说出了罗西的心里话。
毛姆这几部有中译本的作品最先看的是《刀锋》。当时感觉他对拉里的描写不够深刻。确实作为读者可以看到他想要呈现出的状态。但是缺乏实在的体验感。于是给他减了些分数。
把《人性的枷锁》《面纱》《月亮和六便士》《寻欢作乐》都看完了之后对毛姆有了更多了解才意识到要把拉里所处的境况描写得更深刻恐怕是超出一位作家的能力范围的。
意义这种永远无解的终极问题只有靠各人修为寻找答案。人自身特殊性怎样能不被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吞噬我们还在解题过程中。关于人类社会的走向也是今天政治哲学讨论的内容。都没有定型的正确答案。毛姆也只能描写出他能够设想的探索中的拉里的状态。
总体来说很喜欢毛姆。他的作品体现出的性格复杂度很高。是个有趣的研究对象。回头找他的传记来读。
PS:最近几天主要在看《经与史》。由于对中国历史的了解只有高中生程度。所以是拿了笔记本和笔在桌前做认真状读的。然后趁着睡前把这本《寻欢作乐》剩下的一百页看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