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書寫的理由|有關書寫的回憶】
朋友都很羡慕我打字很快,這是因為中學時逼自己,不準用速成,一定要用倉頡,然後每天打五百字練回來的功夫。從學打字這件事情上,我學會不逼迫自己做事是不會成功的。
朋友會因為我打字快,自己打字慢,所以覺得書寫很麻煩,漸漸都不寫了。我明白他的感受,換轉是我,要我手寫文字,我亦覺得很麻煩,寧願不寫了。
又有朋友覺得自己思維邏輯混亂,不合適寫文章,一寫光是弄好因果邏輯已經花了很多時間,沒有時間就漸漸不書寫了。
這兩個不書寫理由都是圍繞住外在技術,但書寫可以不用技巧。
另一種很有力的理由,不知道說什麼,所以不寫了。文章沒有訊息、內容沒有意義、文字沒有目的是一個在寫作上的嚴重問題但,但是書寫亦可以沒有內容,重要是「書寫」這個動作。
「書寫」不僅是一種溝通工具,對於我來說是Simple Act,是與自己內心對話的一個工具。有人會用畫畫作為自己的Simple Act、有人是打坐呼吸、有人是填顏色⋯⋯我們需要一個空間讓我們有喘氣的機會。
書寫算是最直接、易做、成本低的Simple Act。當我們用書寫與自己內心溝通,未必寫出合符邏輯的文章,因為潛意識往往沒有邏輯可言,當中包含大量我們閱讀不來的訊息,這不等於沒有意義,只是我們還未折解。它的作用可以很大,例如,有時童年的亂寫一通的文字,會安慰到長大了的自己。
書寫最重要還是把情感投射在文字上,帶住感情、感覺去書寫,進入只有自己的空間,陪伴自己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