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案例里,乙女从小被其父强暴,其母漠然置之。后来她看心理医生,总是拒绝女医生,一定要男医生。她下意识里把所有女人看作强奸犯的协从者。

  她这样想,说不定大部分时候是对的。女人在父权社会里分不到多少资源,想要得到什么,就算不去谄媚男性长辈或平辈,至少不能去得罪有钱有权有地位的男人,给自己的前途添堵,甚至造成危险。帮一个陌生的女性,未必会得到对方感激报答,也未必得到法律支持,却可能惹怒一只发情的野兽。

  人有时候跟动物差不多,也是趋利避害,而非甘愿为善意牺牲。按照丛林规则,如果不涉及切身利害,即使有不义之事在眼前发生,也可转过头去。对于那位坐视女儿被强暴的母亲而言,她心里是把丈夫当作饭碗或顶梁柱,而不是地位平等的“孩子的监护人”。她把女儿的身体当作为了活下去向家主缴的税。而且那不过是她身上掉下的一块肉罢了,并不具有什么尊严或感情。

  现实中有个例子,一位女法官,发现丈夫对女儿的性侵。她冷静地起诉他,用她的专业能力把他钉死在这桩罪行上,等到堂上法官作出她所期待的宣判后,她才失控地落泪。到此为止,她做了一个母亲应该做的事,但同时,亦等于跟过去的自己做了结。

  有一部洋片,也是乱伦疑云。一个名成利就的中年男人被控告侵犯亲女,妻子一直站在他那边。她没有怀疑过他。直到片尾,他结结巴巴地暗示说,他可能做过。她呆了。

  乱伦一直是很方便的事。因为即使发生,也会很隐蔽。根据社会调查,欧美社会的乱伦也不是小概率的事。

  另一洋片,当乱伦过去多年后,妻子依然相信丈夫啥也没干,直到丈夫提出要给那个叛逆的继女一台车子,他说:也许她这么闹,只是想要点新玩具。

  妻子醒悟:你干了。

  他否认。

  她下了车,他恼怒:我有什么办法,你是个醉鬼,而我需要一个伴侣。

  这场婚姻就此完结。不过,母女的关系未能修复。女儿还想搞好关系,可是母亲不太在意,她只是离开一个欺骗自己的男人,而不是心疼女儿。

  回到前头,那个拒绝女医生的乙女,应该明白伤害她身心的人是父亲,而不是母亲。但是,女人潜意识里把所有女人都当作母亲,有过高的期待,但如果期待落空,就会变得苛刻。

  所以总是女人揪着女人的头发不放,女人互相残杀。

  某韩剧,女主对朋友提到一个新闻,就是兽父把女儿囚于地下室,令女儿怀孕生子,其妻漠然置之。她说,“原本我觉得这位母亲太懦弱,但后来我想,她也许心已死。”

  这位女主亦有着悲苦的遭遇和无奈的结局。

  照这样看来,那位兽父的妻子,可能是把服从丈夫的命令当作天职了,她不觉得他是好人,她只是失望,但拒绝思考“以后怎么办”的问题。如果一切维持不变,她不用去面对自己的责任。但我们都知道后来这案子大白于天下,这位母亲面对记者和亲友邻居的追问,“你怎么会听任这一切发生?你怎么面对自己的孙子?”她想活在不被指责的世界里,所以她迎合丈夫的变态,但最终她的迎合,变成一桩最愚蠢而离奇的事。世人都说,就算男人错了,妻子也应该迎合丈夫,但在这个案子里,妻子正确做法是报警,而不是继续洗衣做饭混日子。

  失望这种情绪,我们常常会见到,例如,每个小人物蜷缩起来,抱怨自己各种失败或者别人的重重恶意。我们想被爱被重视,但却什么也得不到,但同时,我们却对别人的同样遭遇毫不关心。假如我们投入感情去关心别人,也很可能被别人当作冤大头。因为友爱友善是太罕见的事,被好心人照顾的时候,我们总觉得这事象中奖一样罕有,所以应该多捞一笔,而不是“建立同盟”。总之,做好人辛苦,做坏人没胆,我们只是每天发出不同的求救讯号或是憎恶世界的声音。

  那个被父亲强暴的乙女,原本应该记恨男人,怎么变成记恨女人。我这么想,因为恨母亲比较容易。恨一个过于强大的敌人,会让自己有被对方杀死的恐惧。洋人研究仆人心理,如果妒恨自己的贵族主人,被主人发现,可能会被杀死,不如转妒恨为崇拜,认为主人的确有很多优点,配享这样的权力地位,转而成为主人有力的辅佐,才是自己生存与向上爬的方法。

  而且恨父亲是没有用的。你没有强大到比你的父亲更强大。你又不能触动他任何悔恨或是良心发现。他对你的伤害只让他觉得爽,而不会受到别人的非议。所以一个小时候就被他强奸的小姑娘,绝不会成为他的恶梦或是良心欠债。但母亲对自己的孩子多少有依恋,有需要,有关怀。你恨一块石头它没有反应,但你恨母亲她会有各种感情上的反应或是行为上的补偿。即使母亲永远不会道歉到让你觉得足够的地步,但也不会完全无动于衷。

  而且你能向谁诉说?除了心理医生以外?有谁值得你信任?

  读书而且有点见识的人,可以把自己从水里捞起来一点,但对于与学习无缘的人来说,她更容易陷入无可倾诉,自己也不能开解自己的境地。于是,为了让自己轻松,她就找一个代替品来恨。找一只黑羊。

  但是找黑羊这件事,就代表了这件事永远不会结束,因为你恨错人。归因错误。

  如此循环不息,最后也是个屈死鬼罢了。

  人活着,性与攻击欲都不可少。耿耿于怀地把所有女人看成可能暗害自己的人,无法信任的人,大概也无法以平常心去享受性。不跟女人做朋友,但男人又是攻击过自己的野兽,以后要怎么办?

  心理医生无法医好所有的心理疾病。

  希望乙女能够痊愈,或者康复一半。

  世人对母职者期许以最大的善,而她们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权力。若要保护孩子,她们就要拥有与伤害孩子的人相抗衡的力量。甚至她们连自己也保护不了。例如,洋片里一母亲庆幸地对孩子的老师说:他只打我,还没有对孩子动手。

  而这位老师认为,这是迟早的事,毕竟孩子与妻子在家主面前都没有自我防御的能力。

  还有一个悲剧性的情节是,有一伙恶棍把几个无家的孤儿绑走,一直照顾他们的年轻女子求他们释放孩子,他们不允,她最终同意被他们轮奸。现在想来,他们若不是要贩卖小孩应该是无利可图,一开始他们的目标可能就是这位年轻貌美温柔的处女。人善被人欺。她没有去报警大概是因为世间的警察在大部分现实中都不乐意履行保护民众的职责。

  难道真的要一个母亲为了孩子豁出自己的性命以及拥有的一切才配做母亲?如果对母亲有这么高的要求,那么父亲不需要任何要求就能当吗?

  母亲连个冠姓权也没有。冠姓权只是个象征罢了,证明这孩子与母亲间的关联。而在中国古代,真的有把已经生育的母亲作为家畜嫁卖掉的,你生了孩子,但与孩子分离不存在任何法律干涉,孩子是属于丈夫家族的,你也不属于你自己。你要么是父母的财产,要么是夫家的财产,要么沦落为其它男性亲友的财产,你根本就没有说话与行动的权利。你所能做的只有以死反抗或是出家去逃避,或是死守于对父母或丈夫的忠诚,而这个忠诚当对方不需要时就没有意义了。所谓的情理难容,就是在儒家的教条、精神中找不到你想要的出路时,你就没有什么自由意志可言,只有撕破脸成为儒家的(其它的父权系统也一样)公然叛徒。毕竟一开始他们就不打算把你当作人来看。